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 -> 政策法规 -> 地方政策 -> 正文

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

发布日期:2022-09-23  来源:   点击量:

附件

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
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》(皖政〔2022〕64号)要求,进一步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面向市场、面向企业寻找和承担横向科研课题的动力,规范管理程序,制定本指引。

   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 本指引所指高校院所是指安徽省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。横向课题是指高校院所面向市场、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、科技服务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。

第二条 横向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与课题委托方(企业)签订合同,高校院所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,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可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。

第三条 赋予高校院所横向课题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,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。

第四条 奖励经费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,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。

   第二章  操作流程


第五条 横向课题验收后,课题负责人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官网-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-科技管理信息系统-横向课题备案管理模块,按要求在线上传备案所需材料。

第六条 横向课题备案一般实行无纸化申报,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(扫面件):(1)横向课题合同书;(2)横向课题资金到账证明;(3)横向课题研究成果;(4)横向课题验收证明。

第七条  经承担单位、归口管理单位、省科技厅审核通过,并在省科技厅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,可在线打印横向课题备案证书,省科技厅赋予该横向课题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编号,纳入当年项目库管理。

   第三章  监督管理

第八条  高校院所应主动加强横向课题审核,不弄虚作假。在备案过程中,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第九条  横向课题备案过程全程公开(有保密要求除外)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与社会各界监督。